12月4日,学院党委在党委会研究相关问题前,组织举行“第一议题”学习,集中学习《扬州大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扬州大学管理人员权力行使十项规定》及相关解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院党委负责同志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氛围中砥砺奋斗、干事创业;要严格遵守管理人员权力行使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