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各位任课老师:

    现将《关于开展2011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扬大教〔2011〕9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师踊跃报名参加,具体报名请和各教研室主任联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11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全体教师的教学热情,不断提高全校教师尤其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就比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凡本校在职在聘教师,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即1966年9月1日后出生),本年度有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者均可报名参赛。

  2.由于受比赛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本次学校比赛限理论课教学。有场地和教学条件限制的课程原则上不宜参赛。

  二、比赛程序

  1.比赛分组。比赛分文、理、工、农医科四个学科组。

  2.比赛流程。比赛分学院选拔和学校比赛两个阶段。

  学院选拔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讲课比赛评比小组,同时根据比赛课程也可临时组成学生评委。通过选拔,各学院将参加学校比赛的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

  学校比赛分文、理、工、农医四个学科组,采取集中比赛的方式同时进行,教师出场顺序按学院抽签决定,每人讲课限时30分钟。为营造更加真实的课堂环境,教师可以选择部分学生(不超过30人)配合自己的讲授。

  三、评委与评分

  1.评委组成:学校比赛的评委由校院督导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代表组成。

  2.评分标准: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见《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

  评分采取现场打分的方法,每位参赛教师的比赛得分为各位评委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加权平均数。有本院教师参加的比赛本院评委当场不评分。各位评委的评分保留一位小数。

  四、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限报2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超过1000人的学院增加1名。

  五、比赛时间

  各学院的选拔赛于11月4日前结束,并将参加学校比赛的材料报教务处,同时报送本院推荐的评委候选人名单(1-2人)。学校比赛11月底前结束。

  六、奖励

  学校比赛设一、二等奖,名额各占50%。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希望各学院以学校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为契机,加强全体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的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参加旁听,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争取全校教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一: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

  附件二: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参赛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规则

  附件四:2011年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评委汇总表

                                          扬 州 大 学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青年教师 讲课 比赛 通知

  

  附件一:

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

  教师姓名:

项 目

指 标 内 容

分值

得分

教学态度

10

  教风严谨,仪表整洁,教态自然。

5

  备课认真,准备充分,谙熟教学内容。

5

教学内容

20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充实,信息量大,重点、难点突出,脉络清晰。

10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注意反映学科前沿知识和科技成果。

10

教学方法手段

50

  普通话流畅、标准,口齿清楚,外语发音清晰准确,表达生动自然。

10

  板书规范,布局合理。

5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思维的启发和能力的培养。

10

  积极探索研究性教学,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精神,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

15

  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强化教学效果。

10

教学效果

20

  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兴趣浓。

10

  师生互动自然,学生发言积极,表现有个性,有创新。

10

总 评


  附件二:

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参赛教师名单汇总表

  学 院:

序号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学科组

备注

  注:“学科组”栏填写“文、理、工、农医”四者之一。


  附件三:

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规则

为不断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激发全体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热情,确保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顺利进行,做到比赛的科学、公正、合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比赛组织

1.学校成立“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比赛的组织、指挥、协调以及处理争议问题和认定比赛结果等工作。

2.比赛评委由校院督导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代表组成。

3.各赛场由评委小组组长主持工作,负责小组和比赛现场组织的有关工作。

二、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应在比赛前一天下午熟悉比赛场地环境,安装讲课用的多媒体课件。

  2.参赛当天,各参赛教师和学生请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十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比赛准备教室,未能按比赛安排的时间到达比赛现场者即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为营造更加真实的课堂环境,每位参赛教师可选择30名左右的学生配合自己的讲授。

  3.由于参赛教师与学生较多,请各位参赛教师和学生出入参赛现场时务必保持安静,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参赛教师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评委。

三、比赛程序

  1.参赛教师出场顺序按学院排序依次进行,由工作人员引导参赛教师和学生进入教室;

  2.各评委小组组长告知参赛教师开始上课,计分员开始计时;

  3.每位教师讲课限时30分钟,每场结束前5分钟给予提示,时间一到即停止讲课;

  4.讲课结束后5秒左右,评委开始亮分,工作人员计分并公布最后得分;

  5.工作人员引导结束比赛的教师和学生从后门退场,同时引导下一位参赛的教师和学生从前门入场。

四、评分要求

  1. 为了体现评分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决赛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

  2.为了更好地掌握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扬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的有关内容,各评分小组应在正式比赛前统一评分尺度。

  3. 每位参赛教师一张评分表,每位评委应根据参赛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效果等几方面的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分。

  4. 每位评委应独立评分,相互之间不应讨论,更不能影响别人独立评分。有本院教师参加的比赛本院评委当场不评分。

  5.每位评委的评分包括各栏目及总评分皆保留一位小数。每场比赛各评委的评分中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其余各评委所评分数的加权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即为该参赛教师的最后得分。

  6.为了更好地体现评分的科学、公平、合理,让评委们有一个实际把握评分尺度的过程,每组前三位参赛教师的成绩统一到第四位教师讲课开始前公布。

  7.对有争议的评分,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评委小组根据现场录像,在当天进行复议,复议采取重新评分的方式。

五、评   奖

  1.奖级划分。比赛按学科划分设一、二等奖,名额各占本学科组的50%。

  2.评奖依据。各奖级根据每位参赛教师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划定,经领导小组认定后公布。

六、以上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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