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扬州大学百门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任课教师:

兹将《关于开展扬州大学百门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通知》(扬大教〔201198号)转发,请关注。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申报示范课程建设所有材料请于20111216日前送院综合办秘书问筱平处。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扬大教〔201198

关于开展扬州大学百门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大力推进研究性教学,充分发挥精品课程在研究性教学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精品课程建设质量,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扬州大学百门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重点是我校三级精品课程以及各专业主要课程。
  二、申报条件
  研究性教学课程应是教师以主题活动、调查研究、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等多种研究性教学组织形式,运用发现式、探究式、讨论式、问题导向(PBL)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课程;是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提高学生主体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与创新精神、研究与实践能力、合作与发展意识的课程。申报课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讲教师:一门课程原则上一位主讲教师,大于2学分的课程可以设2位主讲教师,但2人必须全部开展研究性教学;有三年以上从事本课程教学的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教学团队:开展研究性教学的课程应有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团结合作、教学水平高的团队,能够给所有学生及时的课内外辅导,成员内部分工明确、合理。
  3.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能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目标设定、内容整合、教学方法选择、教材选用与教学资源配置、评价考核符合研究性教学和卓越计划的要求。
  4.教学设计:整体设计思路符合学科特点和学生需要,将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学校与社会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突出教师的指导与促进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考核评价:改革考核评价模式,坚持全面综合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体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人格发展、研究成果,把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显性知识考核与隐性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核与实践能力考核结合起来。
  6.课程教案:申报课程至少能提供二个单元的研究性教学案例,案例要求见《关于组织编印〈扬州大学研究性教学案例汇编〉的通知》(扬大教[2010]155号)。
  三、名额分配
  学校拟立项建设课程100门,分三年建设完成,本次拟立项建设30门,每个学院可申报1-2门,有校级公共课的学院可增报1门。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填写《扬州大学研究性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在学院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报送教务处,同时由学院负责网上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
  2.专家初评: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课程由评估中心根据《扬州大学研究性教学检查评价体系》,组织督导和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现场考察,包括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具体安排由评估中心负责。经过考察由评估中心提出是否给予立项建设的建议,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
  3.学校评审:根据专家初审意见,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于校园网公示。
  五、建设与检查
  1.研究性教学课程的建设。研究性教学课程的建设在师资队伍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加强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等。研究性教学课程主讲教师应编写出特色教案,并有较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学生学习成果。
  2.研究性教学课程的检查。学校教务处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联合对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定期检查。从获准立项的第二学期起,每门立项建设的课程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以上的研究性教学活动,并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之前上报本学期本课程研究性教学的日程安排,同时按年度填写研究性教学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上报教务处。学校将根据各课程建设质量下拨年度建设经费。
  3.建设期限与验收。每门课程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程,将授予学校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六、材料申报要求
  1.《扬州大学研究性教学课程申报表》一式2份,A4纸打印,每份装一袋,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贴在材料袋上。附件材料一式一套,目录作封面。同时由学院在学校精品课程评审系统中填报有关内容,并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2.扬州大学研究性教学课程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sxfan@yzu.edu.cn
  3.所有材料请于2011122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扬州大学百门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
  附件2:扬州大学百门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情况汇总表

                                        
扬 州 大 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研究性教学 精品课程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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