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凡2012年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教师外系列)的人员,其论文(论著)代表作均需送同行专家鉴定,往年的鉴定结果一律不再使用。
  二、材料要求
  1、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应是任现职以来,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截止日期为20111231),能代表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学术水平。以下几种类型的成果,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增刊、内刊、专集(辑)、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参编少量章节的论著。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将两篇(部)代表作(一式两份)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将三篇(部)代表作(一式三份)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3、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材料。除论著用原件外,其他论文一律使用复印件(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 全部>、内容、封底、版权页)。复印件在送审结束后不再退还本人。
  4、申报人须真实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内容包括:第1-2页的第一、二、三项,第3页第四项中的代表作题目和第6页第六项中的所在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代表作题目部分。用电脑填写表格时请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表格不够填写时,请单独另加页,并务请注意确保《鉴定表》的最后一页(即第五项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为可单独取下的单张页。
  5、各单位应对照申报者的代表作原件,对复印件认真进行审核,如与原件一致,则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单位应审核《同行专家鉴定表》内容,如无误,在第一页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由人事处审查后统一盖章。
  三、其他事项
  1、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主要由申报者个人承担,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申报者个人承担部分为:正高600/人,副高400/人,请各学院(单位)统一代收后上缴人事处。
  2、送审材料请分别整理装袋,每个材料袋装一套鉴定材料,即正高为一式3份,每份包括1份《鉴定表》和3篇代表作;副高为一式2份,每份包括1份《鉴定表》和2篇代表作。
  3、各单位自即起,可到人事处统一领取代表作送审材料袋。并于321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971871
  特此通知
  附件: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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