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凡2012年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教师外系列)的人员,其论文(论著)代表作均需送同行专家鉴定,往年的鉴定结果一律不再使用。
二、材料要求
1、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应是任现职以来,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能代表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学术水平。以下几种类型的成果,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①非第一作者的论文;②增刊、内刊、专集(辑)、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③参编少量章节的论著。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将两篇(部)代表作(一式两份)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将三篇(部)代表作(一式三份)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3、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材料。除论著用原件外,其他论文一律使用复印件(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 全部>、内容、封底、版权页)。复印件在送审结束后不再退还本人。
4、申报人须真实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内容包括:第1-2页的第一、二、三项,第3页第四项中的“代表作题目”和第6页第六项中的“所在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和“代表作题目”部分。用电脑填写表格时请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表格不够填写时,请单独另加页,并务请注意确保《鉴定表》的最后一页(即第五项“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为可单独取下的单张页。
5、各单位应对照申报者的代表作原件,对复印件认真进行审核,如与原件一致,则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单位应审核《同行专家鉴定表》内容,如无误,在第一页“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由人事处审查后统一盖章。
三、其他事项
1、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主要由申报者个人承担,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申报者个人承担部分为:正高600元/人,副高400元/人,请各学院(单位)统一代收后上缴人事处。
2、送审材料请分别整理装袋,每个材料袋装一套鉴定材料,即正高为一式3份,每份包括1份《鉴定表》和3篇代表作;副高为一式2份,每份包括1份《鉴定表》和2篇代表作。
3、各单位自即起,可到人事处统一领取代表作送审材料袋。并于3月21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971871。
特此通知
附件: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