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校内评审阶段现已结束,即将进入材料上报阶段。根据省教育厅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简表
  1、按照省教育厅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报省主管部门评审简表。具体为:
  (1)申报教师、科研、实验、学生政工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含正高、副高)职务人员,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
  (2)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填写《江苏省申报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
  (3)申报图书、农业技术、会计、审计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
  (4)申报图书系列中级职务、幼教系列高级教师职务以及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4)。
  2、表格填写要求
  申报人员应结合扬州大学《基本情况简表》的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省相关简表,且省相关简表中填写的内容与论文查询证明、报送的代表作(正高不超过10篇部、副高不超过8篇部)应保持一致,如因填写不当,产生歧义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签订任职资格协议书
  通过校评委会评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5),均须与学校签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协议书》(附件6)一式两份,由各单位统一发放、申报对象个人签字,学校和申报人员各执一份。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协议签订的组织工作,学校统一办理好签订手续,在任职资格批文下达后将协议返还给相关人员。凡未与学校签订申报协议者,申报材料将不得上报、不能进入省组织的相关评审程序。
  三、上缴照片
  按照工作要求,经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均须上缴一寸正身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须注明所在单位(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及姓名。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于58日前将协议书和照片报人事处师资科,简表发电子版至
shizb@yzu.edu.cn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2、江苏省申报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4、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52012年经校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6、扬州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协议书

                    人 事 处
                       2012年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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