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扬大人〔2013〕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扬大人〔2013〕9号)的要求,为做好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今年继续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13年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2013年拟申报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审核内容
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情况简表》、《连续申报表》、论文查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证明、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论著、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批文、结题证书、获奖证书等),按下列时间安排统一送相关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审核。
三、时间安排

四、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4月8日下午5点前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情况简表》和《连续申报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2、《连续申报表》为纸质材料1份。《情况简表》为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电子材料以“所在学院(单位)+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由所在学院(单位)统一报送。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