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有关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通知,7月6日起开始放暑假。2013级新生于9月1日报到,9月2日—15日入学教育和军训,9月16日正式上课。其他年级的学生于8月30日—31日报到注册,9月2日开始上课。为确保全院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健康、文明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期天气炎热,要教育和动员学生按时返乡度假、准时返校报到注册。提醒学生安全返乡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旅途安全。学院重申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包车集体返乡或旅游,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2、确需留校或中途返校的学生,学生本人需提交申请。本科生须班主任审核同意,研究生须导师和班主任共同审核同意,报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学院汇总《假期留校学生登记表》报研工部和学生工作处。学院严格执行以班主任、导师为责任人的暑期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本科生班主任为本科生暑期留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暑期留校管理第一责任人。导师和班主任要对学生的申请认真审核,凡无申请、无学院审批,不能办理留校住宿审批手续,严禁学生私自滞留学校。
3、班主任和导师要通过走访寝室、电话抽查等方式与留校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主动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了解他们在校的真实情况,保持师生间信息网络的畅通。
4、各班级在放假前要集中召开一次安全、法制教育专题班会,引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要加强学生假期的人身、财物安全教育,提醒学生离校前收拾整理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在路途、假期中增强防火、防骗、防盗、防溺水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卫生,积极预防夏季常见病、多发病。要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参加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各班级和研究生导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假期的安全与稳定。
5、放假前学院对留校住宿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各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应及时掌握学生留校、中途返校的动态情况。教育学生自觉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遵守作息制度,及时关好门窗,防止发生盗窃事件。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用火,严禁私自将校外人员带进宿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6、要加强学生勤工助学的指导工作,规范家教活动,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和人身伤害,注意交通安全。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给予主动关心和帮助。
7、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培训和指导,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所有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校院统一部署开展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活动,所有学生在开学后提交不少于3500字的社会调查报告。凡暑期社会实践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8、本科生班主任要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及时了解本班学生进校以来的学习成绩,对有考试不及格学生进行提醒和教育,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督促他们利用假期做好复习补考准备。要通过书信、电话、Email等形式将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告知家长,发挥家长教育督促作用,努力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
9、各班在8月31日下午5:00前向院学工办报送未及时报到学生名单及原因。班主任在学生返校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因病推迟返校者,必须事先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返校后凭就医证明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凡因未买到车票等其他人为原因推迟返校者,所缺课时以旷课论。
10、毕业班班主任在假期前的班会上要进一步加强对2014届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培养,从心理上、礼仪上、方法上、能力上和材料上做好找工作的充分准备。
请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在假期中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