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强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骨干队伍,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优势团队,从根本上改善我校的人才队伍结构,显著提升学校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自2013年起,开展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扬州大学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拟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杰出人才支撑计划,遴选10名杰出学者;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遴选30名学科领军人才;实施拔尖人才成长计划,遴选50名后备领军人才;实施教学名师培育计划,遴选10名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学校根据考核目标为入选者提供相应的学术活动经费、特殊支持津贴和其他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杰出人才支撑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拔尖人才成长计划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条件参见《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扬大(20136号〕。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申报答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申报程序
  (一)公布岗位计划
  2013年度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拟遴选杰出人才支撑计划”3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5名,拔尖人才成长计划”8名,教学名师培育计划”4名。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
  《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简称《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五、有关要求
  1、请学院于2013101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老师、老师,联系电话:87971871,邮箱:
shizb@yzu.edu.cn。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推荐表》和《汇总表》,均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或伪造,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人 事 处
                      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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