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强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骨干队伍,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优势团队,从根本上改善我校的人才队伍结构,显著提升学校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自2013年起,开展“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扬州大学“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拟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杰出人才支撑计划”,遴选10名杰出学者;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遴选30名学科领军人才;实施“拔尖人才成长计划”,遴选50名后备领军人才;实施“教学名师培育计划”,遴选10名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学校根据考核目标为入选者提供相应的学术活动经费、特殊支持津贴和其他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杰出人才支撑计划” 、“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拔尖人才成长计划” 、“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条件参见《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扬大(2013)6号〕。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申报答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申报程序
(一)公布岗位计划
2013年度“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拟遴选“杰出人才支撑计划”3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5名,“拔尖人才成长计划”8名,“教学名师培育计划”4名。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
《“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简称《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五、有关要求
1、请学院于2013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施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推荐表》和《汇总表》,均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或伪造,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人 事 处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