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开始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整合学术资源和人才力量,集中研究“两个率先”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1.此次共发布13个招标研究选题,其中基础理论类选题4个,江苏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类选题5个,江苏特色地域历史文化类选题4个,拟立项目总数为10个。
2.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
3.项目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万元左右。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被列入项目清理范围或因成果鉴定不合格而被中止、撤项(自清理、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发布的重大项目研究选题(附件1)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
6.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专著或调研报告,以及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应用类项目成果的核心观点必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项目成果刊发2期《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1)纸质《投标书》(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2)《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WORD文件格式);(3)投标材料汇总表1份。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7979369,联系人:张锋
特此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