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学校干部队伍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根据《扬州大学院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扬大委〔2011〕53号)文件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院级后备干部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相关要求
院级后备干部推荐的基本条件及资格、名额、程序等具体要求,依照《扬州大学院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上交材料。
2、民主推荐
各学院民主推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和党委组织部协商决定,并由党委组织部派员全程参与学院民主推荐。
3、材料要求
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公示、组织考察等方面情况,研究确定上报,并做好相关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要求:院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学院党委讨论记录、院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册、院级后备干部登记表、建议人选考察材料。书面材料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同时将名册、登记表、考察材料等电子版材料请发至zzbgbk@yzu.edu.cn。
院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党委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学院的动员部署工作,保证将工作的具体要求准确传达到全体干部和教职员工,做到全员了解、支持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各学院要全面熟悉和理解文件精神,严格把握程序和具体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精心组织好相关环节的推荐工作。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学院党委要确保集中调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和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禁弄虚作假及拉票等非组织行为。
附:
1、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