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通知,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及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具体申报及材料组织要求请查阅该网站。
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我校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有关要求
  1.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同时,今年对邀请函的内容提出了新要求(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录取人员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除因签证等特殊情况,其他一律不予延期派出。
  3.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并在单位推荐意见里予以详细说明,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单位推荐意见是留学基金委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鼓励、支持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和江苏省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学校公派出国项目原则上从国家和江苏省各类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落选人员中选拔。
  四、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要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的国际化建设。要认真对照选拔条件积极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
  五、请申请人于201515日起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应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19下班前报人事处师资科。所在学院须集中将《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shizb@yzu.edu.cn信箱。学校审核材料后将统一于113(教育厅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厅。
  六、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施俊,联系电话:87971871
  附件:                                      人 事 处
                                                 20141215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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