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2012年度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2012年度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于201512月底结束。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2年度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对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重点对照经教育厅审定的《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对校新世纪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重点对照经学校审定的《2012年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各类培养对象均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培养对象分别填写《考核表》(附件23、双面打印);
  (二)各学院按考核人员层次分别填写《省青蓝工程考核汇总表》(附件4)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考核汇总表》(附件5);
  (三)《考核表》(纸质材料1份)、《考核汇总表》(只报电子版)须于20161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112

 

 

2016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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