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2012年度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于2015年12月底结束。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2年度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对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重点对照经教育厅审定的《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对校“新世纪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重点对照经学校审定的《2012年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省“青蓝工程”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各类培养对象均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培养对象分别填写《考核表》(附件2、3、双面打印);
(二)各学院按考核人员层次分别填写《省“青蓝工程”考核汇总表》(附件4)和《校“新世纪人才工程”考核汇总表》(附件5);
(三)《考核表》(纸质材料1份)、《考核汇总表》(只报电子版)须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1月12日
2016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