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研究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为做好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我院学科具体情况,2017年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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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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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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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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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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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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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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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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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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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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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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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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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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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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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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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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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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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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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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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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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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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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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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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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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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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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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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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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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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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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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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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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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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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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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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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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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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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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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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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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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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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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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复试的考生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包括:
1.参加全国统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招生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参加全国统考、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经个人申请调剂、学校审核通过的高水平大学考生。
我院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录。
三、复试组织工作
为保证本次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专业招生计划;
(2)组织学院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监考和评阅工作;
(3)对我院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确保复试程序公正和复试结果公平;
(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5)指导各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异议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2.复试专家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应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复试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学科拟录取学生名单。
3.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学院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报考资格审查、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
2.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需要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面试采用笔试、口试及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形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复试有评语、成绩和详细记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由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当场填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材料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4.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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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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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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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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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上午11: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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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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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大文汇路校区20号楼S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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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下午2:00-5:30
(其中,下午2:00-4:00为笔试时间,4:00-5:30为心理健康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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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
(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科教学专业)
2.心理健康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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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课笔试地点在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0104教室。
2.心理健康测试地点在文汇路校区23号教学楼附三楼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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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上午8:00,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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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面试(上午)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方向)面试(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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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路校区2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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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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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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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路北校区扬大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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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成绩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3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20分),90分为合格。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
2.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并根据招生名额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总成绩及排序相同的,依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4.复试成绩不合格、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考生姓名、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学院网址为:http://marx.yzu.edu.cn。
七、其他有关事宜
1.参加我院复试工作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1:30前到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0号楼S10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则不含此项)和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入学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点击本人查询→注册→登录→进入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学籍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盖教务处印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品德考核表(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2007>89号)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80元/生)及体检费(20元/生)。考生在报到前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确需发票的考生可在缴费一周内携带身份证在我校财务处领取发票。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网上已缴费证明。
4.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要严格执行复试工作规范,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各复试小组秘书要做好复试工作记录,保留备查。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办公电话:0514-87965805
联系人:赵晓红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24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