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各党支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各教工党支部原则上于2018年1月17日(周三)下午2:30在各教研部集中进行,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提前报院党委备案。院领导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请各党支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和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好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详细地做好记录工作,保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该项工作完成后,请将党支部工作台账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情况交院党委审阅。
附件1《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7〕104号)
附件3 扬州大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登记表
附件4 扬州大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
中共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