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8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师岗位人员系列:基础理论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应用研究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政府战略需求。

    2.党政管理岗位人员系列:研究要求紧密围绕本职工作,紧扣岗位工作特点。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项目类别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三、申报条件

    1.全校从事人文社科研究的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专业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均可申报。优先资助39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2.基本申报资格: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3.符合下列情况优先立项资助:

    (1)2017年新进教师申报的课题;

    (2)第七期“文科青年骨干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教师申报的课题;

    (3)交叉研究类课题;

    (4)有关扬州文化、中国大运河、乡村振兴战略等课题;

    (5)党政系列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学校当前事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具有正高职称教师与研究人员。

    四、研究时间

    2018年度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起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五、结项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准予结项:

    1.立项后2年内,该课题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至少发表1篇相关论文,或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和省级学术期刊各发表1篇相关论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3篇相关论文。成果应注明“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未注明者不予列入验收成果。

    3.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或得到地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时间要求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并请各学院(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须学院盖章)统一报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kc@y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处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8年度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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