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研究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为做好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扬大研院[2015])、《扬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招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及计划录取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及《扬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招考)》,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额(普通招考)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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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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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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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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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录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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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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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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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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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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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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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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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非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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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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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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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非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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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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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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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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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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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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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复试的考生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为参加扬州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招生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录。
三、复试工作
为保证本次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一)基本要求
1.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组织纪检员以及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申诉等
2.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由本学科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复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核、面试、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及体检。
4.复试形式
以面试为主。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60分为合格。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下午2:30,复试地点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S209会议室。
(三)体检(含心理健康监测)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缴纳费用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及体检费(20元/生).请考生于5月6日前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及体检费,可于缴费后一周内携带身份证在我校财务处收费科领取票据。
(五)其他
参加我院复试工作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4日上午8:00前到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0号楼S107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则不含此项)和复印件;
(3)思想品德考核表(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
四、录取工作
1.拟录取的考生须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及复试均合格。
2.最终录取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总分×5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其中定向就业生、非定向就业生分开排序。
3.拟录取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不能调至我校的,按定向就业形势录取,但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脱产学习实践不少于1年的证明。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办公电话:0514-87984631
联系人:陈颖洁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5月2日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