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扬大研院【2015】21号)》《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
2020年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
二、招生数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考核制2020年招生人数将占用学校当年下达给我院的博士生招生人数指标,具体招生人数为1人。
三、招生导师
当年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我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将依据报名情况并结合我院实际而定。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请见《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扬大研院﹝2015﹞21号)。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在我校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核费。
(二)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20年1月3日前向学院提交《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扬大研院﹝2015﹞21号)中所规定的材料。
(三)向学院提交材料的地点: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9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15办公室(联系人:陈颖洁老师,电话:051487984631)。
六、审核与考核
(一)资格审核
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据此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小组,将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2:30(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申请者)。
综合考核地点: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9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01会议室。
2.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将采取现场汇报和提问等方式。
申请者须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硕士期间课程成绩”“科研能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内容制作成PPT并在综合考核时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现场汇报。
七、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八、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扬大研院【2015】21号)文件执行。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