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扬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及学院颁布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1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
一、 招生指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博连读2021年招生人数来源于学校当年下达给我院的博士生招生人数指标,具体招生人数为2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招生方式、招生导师、考核及录取等,见《扬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以及学院颁布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
三、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等
(一)申请者完成学校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程序等环节后,学院将按照《扬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现场汇报和提问等方式。
1. 考核时间:2021年1月9日下午2:30(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申请者)。
2. 考核地点: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9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01会议室。
3. 申请者须在2021年1月4日前将《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中规定的“硕士期间课程成绩”“科研能力”等的证明材料送至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9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15办公室(联系人:陈颖洁老师,电话:0514-87984631)。
4. 申请者须将《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中的“硕士期间课程成绩”“科研能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考核内容制作成PPT并在综合考核时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现场汇报。
(二)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三)本办法由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连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考核招生具体实施方案.doc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