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科建设,扎实推进学院学科从高原向高峰的迈进,根据《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决定开展第二轮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负责人的二级硕士点(二级学科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思想政治教育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6.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
7.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
以上每个硕士点(二级学科方向)分别设点长和副点长1名。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本轮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及要求按照《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条件并能履行其职责的人员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二)学院聘任领导小组推荐
学院办公室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成立二级硕士点负责人(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聘任领导小组并将对经过初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聘任名单。
(三)学院审定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将审定学院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通过后将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发文聘任。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学院办公楼215室,并将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yjie@yzu.edu.cn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陈颖洁
联系电话:0514-87984631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12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学科负责人遴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