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招生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扬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马院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2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指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博连读2022年招生人数来源于学校当年下达给我院的博士生招生人数指标,具体招生人数为2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招生方式、招生导师、考核及录取等,见《扬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以及学院颁布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

三、材料提交

申请者须在202215日前将《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中规定的“硕士期间课程成绩”“科研能力”等的证明材料送至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9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15办公室(联系人:陈颖洁老师,电话:0514-87984631)。

  1. 综合考核内容

根据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申请者须围绕“硕士期间课程成绩”“科研能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考核内容制作PPT并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综合考核专家小组通过面试方式考核申请者的创新能力与英语运用能力。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一)申请者完成学校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程序等环节后,学院将按照《扬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现场个人汇报、专家提问和英语交流等方式进行。

1.考核时间:202218日下午2:30(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申请者)。

2.考核地点: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9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01会议室。

六、录取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的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七、本办法由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博连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考核招生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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